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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壹
8月10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据悉,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预计将有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益。
其中,小学每生每年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初中每生每年按照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份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
据介绍,2022年,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投入财政资金19.14亿元,受助学生199.02万人,其中,非寄宿生受助学生54.73万人,约占在校非寄宿生人数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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